据中国人大网消息,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此次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中证金融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宏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地方财政收支压力明显加大,地方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问题受到社会很大的关注。此次置换方案给出了明确的置换规模、进度安排和相关制度安排,可有效缓解地方当期化债压力、减轻付息负担,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保运行、保民生和促发展。同时,这一举措为相关市场主体给出了明确的政策预期,有助于稳定和增强市场信心。

潘宏胜表示,总的看,目前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呈现明显加力和更加给力的特点。税收及专项债券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等增量财政政策即将推出,2025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有望在扩大专项债发行和投向、超长期国债支持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等重点领域等方面持续加力发力,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作用将更加凸显,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基础。